化学工程学院、食品科技学院;
依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学位〔2020〕9号)文件要求,我校“化学”和“食品科学与工程”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参加本次国家专项评估工作。现将相关文件及评估方案转发至相关学院,请遵照执行。
本次评估工作具体工作安排:
1.相关学院按照本学位授权点评估方案要求组织材料,开展自我评估检查并撰写总结报告。
2.“化学”一级学科专项评估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。“食品科学与工程”一级学科专项评估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。
3.上交材料包括总结报告,自查结果,数据报表等,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,其中纸质版材料需要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。
联系人:周云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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