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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

时间节点

  主要环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具 体 工 作

10月

13日前

学位申请

1. 研究生填写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申请表》;

2. 二级培养单位核查学生成绩单、实践教学考核手册、开题报告、中期 检查等全部培养材料,审核通过后方可受理学位申请。

23日前

学位论文预答辩

1. 各二级培养单位或学科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;

2.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填报预答辩相关信息;

3. 学生按照学校统一论文模板规范排版学位论文,指导教师全面审核论文内容与格式,未完成审核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

11月

5日前

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

1. 研究生上传待检测 PDF 文稿,文件命名为 “学号 + 姓名”;

2. 送检论文须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身份信息,删除科研成果和致谢部分,保留封面和扉页;

3. 论文经导师、二级培养单位双重审核,内容及格式达标后方可提交系统检测;

4. 由学位办统一开展复制比率检测,检测合格论文直接安排校外盲审。

9日前

论文校外送审

学位办统筹完成全部硕士学位论文校外评审派送工作。

12月

答辩前3天

答辩计划审批

1. 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上传答辩安排计划表;

2. 研究生填报答辩申请和答辩委员会组成信息,依次经导师、二级培养单位线上审核;

3. 学位办完成答辩计划审批,发放答辩表决票(表头信息可提前录入系统)。

8日前

组织学位论文答辩

各学科按期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,答辩结束后及时在系统完整录入答辩结果。

15日前

学位论文终稿复制比检测

1.研究生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,导师同意定稿后,用学位论文检测机器人进行检测,并修改至符合要求。

2.研究生在系统中提交论文终稿,经导师和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后,学位办检测论文文字复制比。

22日前

学位材料汇总上报

1. 研究生在系统完整填报学位授予基础信息,并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全套纸质学位材料;

2.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材料审核,汇总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》、《硕士学位审批书》、硕士学位授予信息核对表等纸质材料,统一报送至学位办。

23日开始

学位办材料复核

学位办对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合格者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。

1月

6日前

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

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,复核材料并审议学位授予决议。



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部
地址:河北秦皇岛河北大街西段360号 
 V4.0(20160622-0927) 版    20180511      手机页